快速发布求购 登录 注册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 第3部分:设备》拟修订

仪表标准 2022年07月20日 09:28:29来源:仪表网 22299
摘要《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 第3部分:设备》拟修订并且正在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7月28日,该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等。

  【仪表网 仪表标准】《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 第3部分:设备》拟修订并且正在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7月28日,该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等。
 
  无损检测技术是人类工业化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是产品质量控制和保障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主要手段,其同时也对生产工艺进行反馈。
 
  无损检测利用物质的热、力、声、光、电和磁等特性,以不损害预期使用性能和可靠性的方式,探测、定位和测量材料与零部件中的缺陷或异常,评价其性能、组织和完整性。其应用涵盖机械制造、化工、医药医疗、能源、交通、冶金、建筑、水利、海洋工程、兵器、航空、航天、核工业、卫生食品等领域。
 
  磁粉检测属于无损检测方法之一,主要用于检测铁磁性材料及工业产品的标准或近表面的缺陷(或组织状态的变化)。
 
  该文件是磁粉检测的最为基础的支撑性文件,规定了实施磁粉检测所需的检测介质分类、检验分类、检验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报告的规定。
 
  据统计,国家发布了16项磁粉检测标准,除了术语标准和该标准外,其余标准均引用该标准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作为磁粉检测的基础性文件。
 
  该修订项目等同采用ISO 9934-3:2015,修订GB/T 15822.3—2005《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 第3部分:设备》(ISO 9934-3:2001)。随着磁粉检测技术及其应用的深入应用和发展,ISO 9934-3:2015较2001年版在电流发生器、磁化床、UV-A源、电流测量、可见光测量等内容发生较多变化。
 
  该标准规定了供应商所提供设备的性能、实用性方面的最低要求和测量特定参数的方法。如适用,还规定了测量和校准要求以及在役检查。
 
  该文件适用于以下3种类型的磁粉检测设备:便携式或移动式设备、固定设备、用于连续检测工件的专用检测系统,是由一系列操作工位依次排列组成的检测线。
 
  该文件也适用于磁化、退磁、照明、测量和监控用设备。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该文件代替GB/T 15822.3—2005《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 第3部分:设备》,与GB/T 15822.3—200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更改和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5年版的第2章);
 
  —— 增加了电流发生器的概述(见4.2);
 
  ——更改了磁化床的概述(见4.3.1,2005年版的4.3.1);
 
  ——更改了UV-A源的技术数据(见5.2,2005年版的5.2);
 
  ——更改了测量的概述(见9.1,2005年版的9.1);
 
  ——更改了电流测量的规定(见9.2,2005年版的9.2);
 
  ——更改了可见光测量的规定(见9.4,2005年版的9.4);
 
  ——删除了UV-A辐射测量(见2005年版的9.5)。
 
  该标准修订后,将对国内各个行业应用磁粉检测提供更好的基础支撑性文件,持续提高,持续改进。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