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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石油产品库仑氯分析仪校准规范》拟发布

2022/7/21 10:49:38    24672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规范适用于石油产品库仑氯分析仪的校准。
  【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2022年黑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修订任务计划,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石油产品库仑氯分析仪校准规范》已完成申请批复、下达任务计划、学习考察调研、分析论证、编制起草、试验验证、征求意见、技术评审、专家汇审、审定等工作,拟于近期发布,现予以公示。
 
  石油产品库仑氯分析仪由进样单元、汽化装置、燃烧装置、滴定单元、数据处理单元等组成,用于石油化工、科研、环保检测等领域石油产品中有机氯含量的分析。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持本规范制定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本规范参考了GB/T 18612-2011 《原油有机氯含量的测定》、SH/T 1757-2006《工业芳烃中有机氯的测定微库仑法》等技术标准。
 
  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范围;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校准环境条件:
 
  1.环境温度:(15~35)℃;2.相对湿度:≤85%;3.供电电压(220±22)V,频率(50±1)Hz,无强烈震动,无强电、磁场干扰,通风良好。
 
  校准用计量器具及配套设备:
 
  1.标准物质。氯含量标准物质:选择适用的国家有证标准物质。氯含量c<10.0mg/L时,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0.25mg/L,;氯含量c≥10.0mg/L时,扩展不确定度范围在(0.25~12)mg/L,。2.微量进样器。标称容积10μL或50μL的微量进样器。3.其它设备。气源应满足分析仪使用要求。
 
  校准结果表达:
 
  经校准后的分析仪出具校准证书,校准证书的结果页信息和格式参见附录B。
 
  复校时间间隔:
 
  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由分析仪的使用情况、使用者、分析仪本身质量等诸因素所决定的,因此使用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建议最长复校时间间隔为1年。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产品库仑氯分析仪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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