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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侧扫声呐探测仪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仪表标准 2022年10月24日 10:34:38来源:仪表网 28997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下侧扫声呐探测仪的系统组成、通用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等内容。

  【仪表网 仪表标准】依据中关村空间信息产业技术联盟2022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的安排,由北斗导航位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海卓同创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迈微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牵头起草的《水下侧扫声呐探测仪规范(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已完成编制工作,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参考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GB/T 2423.3-2016 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Cab:恒定湿热试验;GB/T 2423.5-2019 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Ea 和导则:冲击等规程编制。
 
  本文件规定了水下侧扫声呐探测仪的系统组成、通用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水下侧扫声呐探测仪产品的研制、生产和检验。
 
  水下声呐探测仪性能:
 
  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a) 数据采集 ping 率:最大不小于 60 ping;b) 单条数据量:≤1G;c) 存储时长:≥8h。
 
  侧扫声呐性能:
 
  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a) 频率:(900±30)kHz;b) 单侧扫测最大斜距:≥70m;c) 垂直波束宽度:≥40°;d) 水平波束宽度:≥0.4°;e) 垂直分辨率:≤1cm;f) 信号形式:支持 CW、chirp 两种形式;g) 耐压:≥300m;h) 供电:DC(10~32)V;i) 功耗:≤20W。
 
  卫星定位模块性能:
 
  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a) 位置精度:≤5m(单点);b) 模块类型:至少可接收北斗和 GPS 两个频点;c) 供电:DC 12V/24V。
 
  工控机性能:
 
  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a) 处理器:I5 及以上;b) 操作系统:Windows7/10/11;c) 运行内存:≥4G;d) 存储空间:≥200G;e) 供电:DC 12V/24V。
 
  外观:
 
  水下声呐探测仪的材质应符合无毒害、无放射性的要求,外观应无锈蚀、锈斑、裂纹、褪色、污迹、变形、镀涂层脱落,亦无明显划痕、毛刺;塑料件应无起泡、开裂、变形;灌注物应无溢出等现象;结构件与控制组件应完整,无机械损伤。
 
  铭牌应有清晰耐久的铭牌标志。铭牌应安装在水下声呐探测仪表面的醒目位置,且应安装牢靠。铭牌上应标出规格产品中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信息、终端出厂年月、主机唯一性编号等内容。
 
  测试环境条件:
 
  除非在产品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所有测试应在如下条件下进行:a) 环境温度:在(23±5)℃内任选一点,温度变化不超过±2℃;b) 相对湿度:不大于 80%。
 
  外场测试环境:
 
  最大水深不少于10m,平均水深不低于5m,长宽均不少于100m区域,开阔水域。
 
  试验设备:
 
  所涉及的试验设备见下表,仪器应在计量有效期内。
 
        型式检验时机:
 
  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a) 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时;b) 设计、材料或工艺上有重大变更从而引起型式试验结论不再有效时;c)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或易地生产时;d) 定期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时。
 
  检验的样品有送检样品和抽检样品。检验要规定判定产品为合格或不合格的条件;规定不合格产品再次提出检验的复验规则。
 
  型式检验可采用统计评定的抽样检验,或为了简化只在一个样品上进行。抽样检验要规定抽样方案,抽样和取样方法,判定规则及复验规则。(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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