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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

仪表标准 2020年06月08日 10:24:57来源:生态环境部 28028
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生态保护红线本底调查技术指南》等八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生态保护红线本底调查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技术规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技术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指南》八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xmj@nies.org,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
 
   生态保护红线本底调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规范生态保护红线本底调查的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本底调查的技术流程、主要内容、技术和方法的要求。
 
  本标准附录A、C~F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与《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技术规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标准核定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技术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指南》等同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系列标准规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本标准为发布。本标准适用于陆地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基础信息的本底调查与成果应用。
 
  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的监测方式、技术流程、监测内容、监测指标及频次、监测方法和质量控制要求等。
 
  本标准附录A~F为资料性附录,附录G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与《生态保护红线本底调查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标准核定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技术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指南》等同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系列标准。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本标准为发布。本标准适用于综合运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地面监测方式,对我国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性质和功能以及人类干扰活动进行动态监测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及以上行政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动态变化监测。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指导和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的基本流程、主要内容和技术方法等的要求。
 
  本标准附录 A、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生态保护红线本底调查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技术规程》《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标准核定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技术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指南》等同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系列标准规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本标准为发布。本标准适用于以县域为单元的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其他级别行政辖区或一定地理空间单元范围内的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海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规范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的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的评估周期、评估方式、评估指标与计算方法、综合指数计算方法与分级标准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附录A、D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与《生态保护红线本底调查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技术规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标准核定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技术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指南》等同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系列标准规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共同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本标准为发布。本标准适用于评估县级及以上行政区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决策部署,推动生态保护红线严守工作,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标准核定技术指南的技术方法,包括技术流程、数据收集、计算方法等要求。
 
  本标准附录A~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生态保护红线本底调查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技术规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技术规范》《生态保护
 
  红线监管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指南》等同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系列标准规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本标准为发布。本标准适用于全国陆地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补偿标准核定,区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补偿标准核定可参照执行。
 
  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建设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台账分级分类、数据库内容和组织、互联互通等要求。
 
  本标准附录A~E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与《生态保护红线本底调查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技术规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标准核定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指南》等同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系列标准规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为发布。本标准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全国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建设,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建设参照执行。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和一致性,为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建设提供统一规范的数据,便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中基础地理信息、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各类划定和监管基础数据、生态保护红线移动核查和各类文档等数据的内容、格式和质量的具体要求。
 
  本规范附录 A-G 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与《生态保护红线本底调查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技术规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标准核定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技术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指南》等同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系列标准规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为发布。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汇交、共享和服务过程中的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的基本原则、建设内容、功能要求和建设运行等要求。
 
  本标准与《生态保护红线本底调查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技术规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标准核定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技术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等同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系列标准规范。
 
  本标准由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环境信息中心、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为发布。本标准适用于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市、县级有关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可参照执行。
 
  以上内容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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