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高效液相质谱联用仪和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产品
产品名称 | 采购量 | 产品描述 | 产品文件 | 图片 |
---|---|---|---|---|
高效液相质谱联用仪 | 1批 | |||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批 |
供应商要求
- 发票要求:
- 不用发票(备注:专票资质可以报普票要求)
- 供应商性质:
- 注册资金:
- 无特殊要求
- 经营地址:
- 无特殊要求
商务条款
- 投标要求:
- 收获地:
- >江苏
- 交货期:
- 0天
详细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64-2540SUMECZF011
项目名称: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高效液相质谱联用仪和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项目
预算金额:5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人民币)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1 | 高效液相质谱联用仪 | 1 | 260.00 |
|
2 |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 | 310.00 | 核心产品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4日 至 2025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思安街99号协鑫广场商务楼190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已收到的报名(0条)
报名时间 | 报价名称 | 供应商 | 所在地区 | 本次报价条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