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厨余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方法,分别为“以好氧发酵,工艺路线为筛分+好氧发酵”和“厌氧发酵,工艺路线为筛分+破碎制浆+提油+厌氧消化+脱水”。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可以利用现有市政污泥处理设施能力可以节约投资和土地使用。同时克服餐厨、厨余垃圾单独处理时作为已酸化物料,容易抑制厌氧消化,以及滤液、沼渣难利用等弊端,提高系统运行效率。此外,还可以有效增加污泥处理设施的沼气产量和沼气发电量,减少碳排放。
近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工程技术标准>和<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干式厌氧消化设备技术条件>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2〕5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干式厌氧消化设备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
《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厌氧消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标准提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工程宜采用厌氧消化工艺; 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厌氧消化工程可分为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气净化和利用系统、沼液资源利用和处理系统、沼渣资源利用和处理系统;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厌氧消化工程的厂址应靠近污水处理厂、静脉产业园或垃圾焚烧发电厂等规定。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气净化和利用系统,沼液资源利用和处理系统,沼渣资源利用和处理系统,施工和验收,运行和维护,安全管理。
《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干式厌氧消化设备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标准规定了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干式厌氧消化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系统组成、使用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随机文件、运输和贮存等。适用于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的钢制干式厌氧消化设备的制造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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